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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讀鍾榮富的《當代語言學概論》

準備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暨研究所博士班期間,關於漢語語言學考科,我閱讀了謝國平老師著作的《語言學概論》、鍾榮富老師著作的《當代語言學概論》、李查理和珊卓湯普森(Charles Li&Sandra Thompson)著作,黃宣範譯的《漢語語法》以及彼查卡內諾(Preecha Khanetnok)的《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》。準備考試的過程是漫長而煎熬的,一方面擔心什麼沒讀到,於是什麼都讀;一方面又覺得什麼都讀了,所以什麼都不想讀,人們總是自己苦吃。我把閱讀過的心得都放在部落格上了,為方便尋找,本篇配合《當代語言學概論》的目錄,加上連結以方便有需要的朋友連結、閱讀。

我讀鍾榮富《當代語言學概論》的〈語用學和言談分析〉:言談與言談分析(焦點及訊息表達、語涵理論、關聯理論)

傳統的語法研究以句子為單位,而將句子放在言談(discourses)或篇章來討論,討論句子在言談中的角色,則稱為言談分析(discourse analysis)。

我讀鍾榮富《當代語言學概論》的〈語用學和言談分析〉:預設、衍推、指代詞、語言行為理論

「預設」(presupposition)指講話者在對話之前即已經擁有的立場、觀念、想法。由語詞本身即可透露預設的涵義,稱為「語義預設」(semantic presupposition),例如:another(再、另)、again(再、又)、also(也)、too(也)、once(曾經)、more(多些)。另外,除了語詞的預設外,若因社會文化或語言的前後文而衍生的預設則稱為「語用預設」(pragmatic presupposition)。

我讀鍾榮富《當代語言學概論》的〈語言和社會之間的互動〉和Keith Chen的〈Could your language affect your ability to save money?〉

語言和社會之間的關係,我們可以有兩個思考方向:一、有怎麼樣的語言就有怎樣的社會;二、有怎樣的社會就會有怎樣的語言。語言就像鏡子一樣,可以映出說話者的身分和地位。

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(華研所)的入學考試如何準備?可以從謝國平的《語言學概論》下手

準備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暨研究所博士班期間,關於漢語語言學考科,我閱讀了謝國平老師著作的《語言學概論》、鍾榮富老師著作的《當代語言學概論》、李查理和珊卓湯普森(Charles Li&Sandra Thompson)著作,黃宣範譯的《漢語語法》以及彼查卡內諾(Preecha Khanetnok)的《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》。準備考試的過程是漫長而煎熬的,一方面擔心什麼沒讀到,於是什麼都讀;一方面又覺得什麼都讀了,所以什麼都不想讀,人們總是自己苦吃。我把閱讀過的心得都放在部落格上了,為方便尋找,本篇配合《語言學概論》的目錄,加上連結以方便有需要的朋友連結、閱讀。

華語文教學的糾音:抓「最小配點」(minimal pairs)放「互補分布」(complementary distribution)(取自鍾榮富《當代語言學概論》的〈音韻學〉)

「音素」或「音段」是語音最基本的單位。音素有兩種,一是「音位」(phoneme),一是「非音位」(nonphonemic phone),「音位」指具有區別語義功能的音素;非音位性質的音素,則為某音位的同位音(allophone)或變體音(variatant)。

我讀鍾榮富《當代語言學概論》的〈語音結構〉

語音最小的單位稱為「音素」(phone),而我們透過語音符號去代表每一個音素,則稱為「音段」(segment)。

我讀謝國平《語言學概論》的〈語用學〉:適當條件、間接語言行為原則、交談合作原則

關於語用現象的描述和解釋方法,主要有「適當條件」(felicity conditions)、「間接語言行為原則」和「交談合作原則」(cooperative principle)。

我讀謝國平《語言學概論》的〈語用學〉:語言行為的種類、方式及其它語用現象

 
說話時,包括了好幾種行為,最其本的是發出聲音或說出句子的行為(utterance acts);而句子表達語意,是一種基本的「表意行為」(locutionary acts);說話後,除了表達語意外,還利用語句達成某些功能,則是「語言行為」(speech acts)。不同語境(context)會影響我們對語意的解釋,因此「語言行為」在「語用學」(pragmatics)扮演了重要的角色。

我讀謝國平《語言學概論》的〈語意學〉:語意成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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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意學是對於「意義」的研究。研究的是語詞、句子等的意義。換言之,是對詞語句子等的意義進行的研的一門學科。研究目的在於了解母語使用者如何從語句獲得其正確的語意。

我讀謝國平《語言學概論》的〈句法學〉:句法規律、變形語法(詞組律、變形律、共存限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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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學家試圖將內在的語言能力描述出來,即透過「句法規律」加以描述。句法學的存在,前提是句子有結構,依一定規律組成。句法規律,例如:

我讀謝國平《語言學概論》的〈句法學〉:句法的能力與句子結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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句法學研究的是句子的結構,因為句法學存在的前提就是是句子有結構可言。「句子」,在語言中,是獨立而完整的表達單位。句子裡頭,最直接的詞語排列組合方式,是有規律可言。對於母語使用者而言,在句子的層次裡頭,是與生俱來的語言能力,該能力可以知道句子詞語出現的順序是否符合母語者的使用習慣。

一個為世界語言分類的方法:從詞彙的結構下手(取自謝國平《語言學概論》的〈構詞學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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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歷史比較語言學中,人們會依語言的親屬關係將之分類;而最常用的分類標準,仍屬詞彙結構的分類,兩種基本的種類為:分析性語言(又稱「孤立語」anlytic langauge或isolating language)和綜合性語言(synthetic language)。

華語教師如何給學生解釋詞的結構?(取自謝國平《語言學概論》的〈構詞學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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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一般的詞項的結構,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看出具有先後順序的「線性結構」或稱「水平結構」,而當包含較多詞綴的單字,則更容易看出詞的組成也具「層次結構」。詞的結構,通常和句法有關係,例如華語的詞彙結構就有偏正結構、並列結構、動賓結構、主謂結構和動補結構,例如「幫忙」和「幫助」是兩個語意幾乎相同的詞位,但因為內部結構不同,造句時就會有不同表現。

我讀吳又熙《應用語言學理論及其在外語教學上的功能研究》的〈學說與實例〉:衍生語言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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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結構學派對立的則是「衍生學派」,他們主要興趣在於探究「語法的來源」,其認為「語法」實際上只是天賦能力的另一個名稱,因此我們不知不覺地、不需要學習語法,就能運用自己的母語。

我讀吳又熙《應用語言學理論及其在外語教學上的功能研究》的〈學說與實例〉:結構語言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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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學的成果被應用,我們稱為「應用語言學」,而這樣子的應用,大多發生在語言教學,所以語言教學常常被視為應用語言學中很重要的一環。應用語言學中,有兩個幾乎對立的學理,一是結合行為心理學的結構語言學,一是結合認知心理學的衍生語言學。